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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环境:法律监管均滞后

来源:大理沧龙物流有限公司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4年3月24日   点击:206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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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现代物流报

      当前物流行业服务问题众多,整体服务水平不高,究其根源固然因素众多,而法律法规滞后、监管乏力是导致物流服务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重要诱因。由于不能为物流服务行业提供健康发展的法律和监管环境,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物流服务颇多诟病的出现,令广大消费者在选择物流服务过程中深陷无比"纠结"的境地。

法律滞后亟待完善
      "整体法律层次低、效力弱,缺乏系统性与专门性,同时存在立法滞后、立法空白的情况。"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张长青的论断,揭示了当前我国物流行业法治滞后的严峻现状。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我国物流行业法律法规滞后体现在多个层面:
  缺乏系统、专门的物流法律。我国现有的物流法律法规基本上满足维护当前的物流业的经济秩序,但是还不能满足物流业飞速发展的需要。由于我国的物流行业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的、统一的物流法律,现行物流方面的法律法规过于分散,缺乏系统性,各个法律法规之间还存在着不协调甚至相互冲突的现象,这就使得物流法律法规的指导性和规范性作用难以落到实处。
  对此,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张金澎,以快递市场的法律法规为例进行了具体解读。目前,直接规范快递市场的法规是交通运输部2013年3月1日起施行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对当前快递行业的突出问题进行了重新规范。但其法律层级为部门规章,其中快递行业中存在的信息泄露、劳动用工、野蛮装运、快件丢失及损坏等涉及的相关权益需通过《合同法》、《劳动法》、《交通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诸多法律法规进行认定及法律适用,所涉及的法律关系非常复杂,适用起来较为困难。
  关于物流经营人的法律规定不明晰。现代物流是集仓储、运输、装卸、包装、配送、信息处理送等多个环节于一身的综合性服务活动,由此催生出综合型的物流服务企业。但目前综合型物流经营人在我国处于立法"真空地带"--没有法律对其资质条件、设立程序、法律责任及法律地位等问题进行规范。法律的缺失造成的直接后果是市场中物流经营人的鱼龙混杂,为日后的物流服务埋下了隐患,进而会造成物流市场秩序的混乱,不利于物流活动的顺利开展。
  有关物流合同的法律规定不完善。与物流主体类似,现代物流中物流服务合同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运输、仓储等,而是一种新型合同。然而我国目前因没有对物流合同的专门规定,实践中仍是按不同情况适用《合同法》分则的不同规定。这样不仅会降低物流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效率,而且合同内容之间也极易出现漏洞或矛盾之处,在发生纠纷时也会产生诸多阻碍,这些都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物流服务水平。
  德邦物流北京朝阳区双桥营业部孙经理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就针对当前物流合同的法律规定问题表达了自己的疑虑。她告诉记者,在物流运输合同签订过程中,客户是否保价、运单是否发货人本人填写等问题,相关法律法规都没有明确规定,容易导致纠纷的产生,物流企业与消费者利益都会因此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孙经理就此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进一步细化完善与物流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使物流企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有法可依。

监管空白亟须弥补
  物流行业的监管缺失问题一直饱受诟病,这也是物流服务问题多发、服务质量整体不高的一个关键因素。而2013年11月份在山东省发生的"夺命快递"事件,更是充分暴露出物流行业监管的缺失。
  综观整个物流行业,在管理体制上呈现出多头管理、条款分割的弊端,导致政府监管上相对滞后,行业管理存在监管真空,严重制约着物流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
  特别是在邮政快递行业,虽然国家和地方邮政(管理局)承担监管职能,但监管乏力,基本凭企业的自觉,以致快件邮寄操作流程不规范、员工缺乏培训素质良莠不齐、安检设备欠缺、收寄验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广泛存在,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服务水平上不去,消费者怨声载道自然在所难免。
  当然,法律法规的滞后也进一步导致了物流行业监管的乏力。在完善的法律体制下,任何一个机关、企业及任何一个人员的各种行为均应在法律的规范之下,这样才能保证监管到位、经营合规、权责明确。而在法律法规不完善的情况下,作为监管者在管理过程中没有援引的监管法律依据,或者监管机关之间的权责不明确,必然造成监管的真空。"从这方面讲,推动法律法规建设也是强化行业监督管理的一个重要途径。"张金澎就此对记者表示。
  对于上述看法,张长青深表赞同。在强化监管方面,张长青也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既要对相关监管法律规范进行整理更新,又应注重物流标准监管体制的建设。尤其是应明确物流行业的监管部门,建立统一协调的监管模式。同时还应注重提升物流行业协会的监管作用。如此,才能使物流企业的服务得以规范有序,才能让广大消费者在享受物流服务时不再"纠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