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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站时间”缺失,服务难以“到站”

来源:大理沧龙物流有限公司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5年6月28日   点击:205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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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字加印新版车票,可"到站时间"却迟迟未能印上票面。如果这票面上连个"到站时间"都没有,那这样的车票能算得上"走心"印制的吗?因"到站时间"缺失而造成的失误者,不仅会有乘客,还更有"铁老大"的服务。
  为何小小的"到站时间",在民众多年的千呼万唤中,经济体态庞大的"铁老大"却始终不敢或者说没有自信,以寥寥几字印于票上呢?
  让我们不惮以"最坏的恶意"猜测下吧:其一,这显然是"铁老大"习惯于晚点,难有改进营运机制的决心,致使其到站时间能正点的自信缺失。其二,"铁老大"显然懂得,车票就是乘客与铁路部门形成经济合约的一种表示,票印"到站时间",就等于约定了合同标的与内容--一言既出,"高铁"难追。那么,将晚点当成"新旧常态"的"铁老大",显然就是在车票上自画了"牢笼"。则乘客就更有理由指责或起诉"铁老大"了,乘客们若皆如此,那还不把"铁老大"诉成"泥老大"啊?
  无论乘坐何种交通工具,当乘客购票后,双方的合约关系就已依法产生。而交通部门必然要对车行起始时间作出承诺,否则,如果发车时间一到,车就一溜烟的扬尘而去,这让那些不守时的乘客,就会花钱买了一肚子教训。可对乘车合约中相对强势的交通部门而言,其能准时不等人地开车,而到站时间,却常无一定的确定性,显然此中的权责,就不对称、对等了,这就有违合同法中的公平性原则。
  其实,多年来,乘客们对包括火车在内的交通工具晚点之特色,也早就习以为常了,也并无多少乘客真的为此去起诉交通部门。因为,乘客们也基本上能理解和尊重事实,交通工具毕竟不是原子钟,能分秒不差地准点到达。但是,车辆不能准点,并不代表服务不能"准点":连"到站时间"都不愿明确标示时,其服务到位的理念是否存在,这就有点令人生疑了:这样的服务,能"到站"和到位吗?
  其实,票面上印下"到站时间",简直是手到擒来的小事;而最主要的,它也能给手握车票的乘客,多出一个随时查看下车时间的依据--这么简单的一件小事,显然是桩大好事,可在"铁老大"心里,却要翻来滚去思考这么多年,仍不愿让"到站时间"站到票面上,但其却轻松地将自家广告的"发货请到95306",堂而皇之地印到了车票上--这明显就有点"无利不起早"的意味了。"到站时间"让位于"铁老大"的自家商业广告,这更凸显出其服务"缺油"、服务"不到站"的表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