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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管理透明化

来源:大理沧龙物流有限公司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4年8月5日   点击:216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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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近年来的发展,我国物流税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有力地改善了物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但是,就现阶段而言,我国在税收管理方面仍面临着许多问题。
  国家为了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自2013年1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了3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然而,这一利好政策却并未能得到全面的落实。一些地方依旧我行我素,存在着严重的照常收费、变相收费等现象,甚至所收税费远远超过了之前的标准,而涉企收费项目繁多,反而加重了物流企业的税费负担。
  事实上,在行政事业性收费问题上,我国一直存在着审批项目过多、审批手续复杂、审批效率低下等诸多问题。特别是由于税收管理和程序的不规范、不透明,使得许多地方性税收方面都存在着"灰色地带"。这些问题不仅给物流企业带来了手续上的麻烦,还增加了物流成本与运营负担。
  笔者认为,造成这一问题的因素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方面,由于地方政府与相关部门受到了利益的驱使,对政策措施肢解、曲解,没有将行政事业费的取消落在实处;另一方面,在少数地方权力运行中,扭曲了公共政策的本意,再加上一些地方的干部政绩考核导向不够明确,以及政策法规执行监控不力,便在改革措施执行上唱起了"对台戏"。
  从属性上看,物流的各种服务分属于不同的类别,具有不同的税制特点,而行政事业性收费问题恰恰暴露出了现行税收管理体制的不适应性。为此,如何建立符合我国物流业发展的税收管理体系,发挥税收管理的经济调节功能,便显得十分重要。
  根据我国物流税收制度的特征来看,笔者认为,要想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取消早日落在实处,就要建立统一、公开、透明的税收管理机制。
  首先,要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现代物流税收制度。通过废除各类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由部门或地方制定的地区封锁、行业垄断、市场分割的有关规定,可以为物流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
  其次,要加强收费管理能力,全面清理向货运车辆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集资、政府性基金、罚款项目,取消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各种收费项目。同时,还要全面整顿道路收费站点,对违反国家规定设置的收费站点,应立即停止收费,并限期拆除相应设施,严禁向物流企业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评比。
  再次,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能力,在税收管理方面应互相监督,认真履行税收职责。同时,还要树立起适应科学发展要求的正确政绩观,通过建立干部政绩的科学考核机制,完善政策法规执行监控系统,可以有效地增强政策执行监控机构的权威性、独立性,从而加强税收制度的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