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云南省生态退化地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云南省"十四五"生态退化地区绿色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我省喀斯特石漠化片区实施范围包括文山州文山市、马关县、广南县、西畴县、富宁县5个县(市)。提出到2025年,片区5县(市)面临的突出生态问题得到基本遏制,50万亩深山、远山和轻中度、中度以上石漠化地区生态基本修复,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明显增强,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实现动态平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性局面基本形成。
《实施方案》结合文山州实际,提出了16项重点任务:包括加大林草植被保护和修复力度、优化水土资源配置,优化区域发展布局、推动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加快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发展,以及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和加强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内容,为"十四五"时期推动云南省生态退化地区生态保护和经济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