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八条措施》兼具项目引领性、先进性和可行性原则,相比于原政策,制定的标准更高、覆盖范围更广、可执行性更强,将新增物流标准化、冷链物流、全力推进物流城建设等条款,其中包括:
鼓励企业创建品牌 全力推进物流城建设
新政策鼓励企业创建品牌,尤其是争创国家级、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对新评为国家级、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在享受省级奖励的同时,市本级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的配套奖励。
支持物流企业参加国家A级物流企业、网络货运企业以及星级冷链物流企业评定,对新评为国家3A、4A、5A级的物流企业、网络货运企业以及三星、四星、五星级的冷链物流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或补差奖励。
为全力推进物流城建设,新政策鼓励支持全球500强企业、国内物流企业百强等大型物流企业到福州现代物流城设立物流新公司,从事面向全国或福建区域的营运总部、区域性结算中心、物流分拨中心、配送中心、快递处理中心、物流方案设计等经营活动。
《八条措施》是2020年网络货运A级企业评估工作开展以来,首个即将出台的市级奖励政策,对推动福州市网络货运企业快速、规范、高质量发展,以及网络货运A级企业评估工作的开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目前,全国共开展3批网络货运A级企业评估工作,前两批共评选出29家网络货运A级企业,第三批11家企业名单正在公示阶段。未来在相关政策的支持下,我国网络货运即将迈入发展新阶段,网络货运A级企业评估工作也将顺应行业趋势,树立行业典型标杆,助力行业专业化、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