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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物流企业“营改增”政策解读之三

来源:大理沧龙物流有限公司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3年6月7日   点击:312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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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分分享"营改增"政策红利?
       税收政策的变化,促使"适者生存"。企业要主动进行自身调整,积极准备好应对即将到来的税制变革,并充分享受税制变革带来的红利。
       一是产业升级。 按照规定,自身有运输业务的物流企业,按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自身没有运输业务的物流企业,包括仓储、货代等,按物流辅助业,适用6%的税率。为了减少费用支出,交通运输企业可以转变经营方向,由运输业务转向仓储、货代等贸易方向。另外,"营改增"后,增值税转型改革最重要的变化,就是企业当期购入固定资产所付出的款项,可以不计入增值税的征税基数,从而免征增值税,而人力成本的支出不能抵扣。因此,涉及税改企业尤其是对于政策推行后部分税负率加重的企业,要积极研究政策导向,提高专业化程度,加快固定资产投入,推动自身产业升级。
       二是主辅分离。有些业务比较繁杂的企业因为采购原材料和固定资产投资不多,不会带来太多抵扣,这部分业务还不如剥离出去成立一家生产性服务企业,或是外包给别人,这样有利于降低税负。大型企业内部的物流公司,也可以独立出来,壮大第三方、第四方物流力量,令物流业分工更加合理。
       三是争取进项税抵扣最大化。从进项抵扣的因素考虑,一般纳税人之间更容易达成合作。如果供应商也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取得的发票上载明的进项税可以抵扣销项税。但如果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到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只能够抵扣3%。所以,在选择业务合作单位时,最好选择一般纳税人,争取进项税抵扣最大化。
       四是熟悉税收优惠政策。新税制还确定了相关的免征和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应该及时了解并提请备案或提出申请。符合小型微型认定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在领购发票时还可以免收发票工本费。
       五是尽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从公司日常采购入手,理出公司采购中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项目,如水电费发票、办公用品发票、运输费发票、汽油发票、电脑等固定资产发票,尽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