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基本特征
一是涉及生命安全。二是危险性较大。
国际上称其为
"具有潜在危险的设备""危险性设备""特定危险设备"
纳入国家监察范围的原则
一是造成群体伤害二是造成他人伤害三是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化工界中,纳入我国安全监察的特种设备有3种:为承压类设备,即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