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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仓库爆炸再次凸显危化品监管难题

来源:大理沧龙物流有限公司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6日   点击:201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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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天津来说,这个秋天真是"多事之秋"。两个月前,天津"8·12"大爆炸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仓储物流业务长时间不能正常运转,造成的经济影响需缓慢恢复,然而,两个月后的今天,就在天津,还是在天津,危化品爆炸事故再次重现!
  据媒体报道,10月12日21时40分许,位于天津北辰区西堤头镇西堤头村的天津永晟化工有限公司仓库发生爆燃事故,经过全力扑救,10月13日凌晨2时33分火全部扑灭,所幸无人员伤亡。
  据了解,爆燃事故仓库情况已初步查明,系该化工企业非法租用西堤头村村民700平方米的个人仓库,存储酒精3000公斤、乙酸1000公斤、甘油800公斤、氢氧化钠500公斤、氢氧化钾500公斤。其中,易燃化学品酒精、乙酸、甘油存量占仓库总存量的80%以上。
  事故原因让人触目惊心!非法租用,无证仓库,易燃化学品,80%!
  对此,《现代物流报》记者第一时间连线相关律师,探寻此次事故的深层原因。
  拉网排查后依然爆炸,监管缺位!
  初步计算一下即可得知,西堤头村爆燃事故仓库中存放的酒精、乙酸、甘油等易燃化学品重约4800公斤,占仓库总存量的80%以上。如此多存量的易燃化学品堆放在一起,安全隐患不容小视。一个无证的仓库怎能存放这么大的危化品储量?监管何在?
  天津港"8·12"爆炸事故后,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工作。据有关部门统计,在本次专项检查整治工作中,有10269家企业被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156万起,取缔关闭非法违法企业2550家,依法暂扣或吊销证照5798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926人。
  天津当地对安全监管也积极落实。据报道,9月16日,北辰区检查组刚刚进入西堤头镇,重点对油漆、制气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要求各企业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行动,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然而,专项整治和拉网排查过去还不足一月,爆炸就再次发生了。暴露出的监管问题也非常严重,是监管缺失?还是监管不力?亦或是监管部门自身的问题?
  北京法大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卢颍中对记者表示,天津两个月前已经出现过危化品爆燃的重大事故,各个部门的安全管理机关都在进行拉网式排查,但还是出现这样的死角,相关的危险品管理部门、消防管理部门、工商管理部门是否未尽到相应的职责,相关主管部门的官员,是否也应该问责,值得深刻反思。"在‘8·12事件中,已经有相关主管责任人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这次虽然事故比较小,但关键是连续出现,有监管职责的官员应当被问责,甚至追究刑事责任。"他进一步说道。
  监管的重要性又一次被凸显。在我国的危化品安全监管中,20多个部门均有涉及,在一些关键领域,还存在多头管理和管理缺失的问题。如此监管,如何能有明显成效?
  无证经营危化品仓储,法律追责!
  仓库存放危化品,国家有着严格的规定,然而法律规定却难以遵守!
  卢颍中告诉《现代物流报》记者,《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第4条、第8条、第12条、第20条,《消防法》第8条、第24条,《安全生产法》第17条、第26条,都明确规定了存放危险化学品,在建设规格、安全标准、消防设备以及设置区域有严格监管和执行,存储危化品的仓库及场所需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危险品管理机关颁发的许可证、消防管理部门颁发的证照。"事件中发生爆燃事故的仓库缺乏以上三类证照,发生爆燃事故是有一定必然性的。"卢颍中指出。
  涉事化工企业租用村民个人的仓库运营,严重违反了国家对于危化品存储的相关规定。村民属无证经营,涉事化工企业也脱不了干系。据悉,目前涉事化工企业责任人与仓库所有人已被刑事拘留,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卢颍中指出,目前来看,企业需要追究责任事故罪,法律规定,造成1人死亡,5人重伤,经济损失五万元以上的,都可能构成责任事故罪。后果较轻将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后果严重将被判处3~7年有期徒刑。